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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时快讯】南京金陵饭店状告侵权公司,索赔 110 万

来源:现代快报+ 发布时间:2023-03-30 20:22:13

作为新街口的地标建筑,南京金陵饭店的知名度颇高。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此前注册了相关商标,曾同意金陵饭店物业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有偿使用相关标识。没想到约定的时间过后,金陵饭店物业公司依旧使用相关标识。于是,金陵饭店集团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110 万元和一些其他开支。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

△案涉商标 法院供图

过了约定时间,还在用相关标识

南京金陵饭店筹建于 1979 年,1983 年建成并营业至今。" 金陵 " 品牌名扬中外,其旗下使用 " 金陵 " 字号的一级法人就有近 30 家,涉及的行业有酒店、旅游、建筑、装饰、商业、管理、广告等多种领域。


(相关资料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金陵饭店集团公司为相关商标的权利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相关商标均在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内。200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金陵饭店集团公司与金陵饭店物业公司达成协议,双方约定金陵饭店集团公司同意金陵饭店物业公司有偿使用 " 金陵饭店 " 标识,金陵饭店物业公司支付使用标识相应的费用。2019 年起,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明确向金陵饭店物业公司表示不同意其继续使用相关标识,并函告被告金陵饭店物业公司停止使用 " 金陵饭店 " 标识、字样,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 " 金陵饭店 " 字号。

然而,金陵饭店物业公司始终未予变更企业名称,并一直在公司招牌、管辖物业宣传栏、公司员工名牌、物业管理制度、办公区域内使用案涉商标。

索赔 110 万元!双方闹上法庭

金陵饭店集团公司认为,金陵饭店物业公司的上述行为既侵犯了金陵饭店集团公司的商标权,同时也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是将金陵饭店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110 万元、合理开支 25000 元。

金陵饭店物业公司则认为,首先,金陵饭店集团公司与金陵饭店物业公司的经营范围处于不同行业领域,前者主营资产经营业务,后者则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服务,两者不构成类似服务或重合,双方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因此不存在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金陵饭店物业公司并非 " 擅自使用 " 涉案 " 金陵饭店 " 字号等相关标识,金陵饭店集团公司原系金陵饭店物业公司的股东,是金陵饭店集团公司为了集团旗下地产公司开发楼盘所需,主动将金陵饭店物业的名称由原来的 " 金陵世家物业 " 更换为 " 金陵饭店物业 ",金陵饭店物业公司使用现有字号是在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授意和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具有一定历史沿革。因此,金陵饭店物业公司认为,其使用相关标识的行为不存在任何侵犯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权利的情形,应当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停止侵权

法院认为,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本案中,金陵饭店集团公司成立于 1983 年 2 月 21 日,经过其多年经营," 金陵饭店 " 字号在国内具有较为广泛的知名度,金陵饭店物业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 " 金陵饭店 " 字号,易使相关公众误认原、被告所提供服务具有同一来源,或者两公司之间有特定的关联,金陵饭店物业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其应当在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 " 金陵饭店 " 字号。

最终,法院依法判令金陵饭店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使用 " 金陵饭店 " 字号、变更企业名称,并综合考虑 " 金陵饭店 " 字号的知名度、" 金陵饭店 " 标识相关许可费标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节及持续时间、金陵饭店物业公司主观故意程度,对金陵饭店集团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 110 万元及有票据证据支撑的合理开支 21000 元予以全额支持。

法官:不采纳 " 历史沿革 " 的说法

承办法官黄茜表示,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通过规制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其所调整的竞争关系并不局限于同业经营者之间。对于金陵饭店物业公司提出的其与金陵饭店集团公司并非同行业经营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抗辩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黄茜表示,尽管金陵饭店物业公司的企业名称变更确系金陵饭店集团公司作为金陵饭店物业公司股东期间所实施的管理行为,但在 2004 年 3 月金陵饭店集团公司转让股权后,随即于 2004 年 5 月就 " 金陵饭店 " 标识继续使用问题签订《品牌使用协议》,此后也逐年签订协议就金陵饭店物业公司的品牌使用行为加以约束。在双方协议期满后,金陵饭店物业公司已无权继续使用相关 " 金陵饭店 " 标识,其继续使用 " 金陵饭店 " 字号的行为,也属于擅自使用。因此对于金陵饭店物业公司提出的名称使用存在 " 历史沿革 " 并非擅自使用的抗辩主张,法院也不予采纳。

现代快报 + 记者 邓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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