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南京市城市更新办法》8月1日实施,八成以上权利人同意方案才能上报

来源:现代快报 发布时间:2023-07-05 13:29:09

7月5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建委获悉,经过前期调研座谈、意见征询、修改完善,《南京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包含5个章节、38条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南京城市更新的内涵原则、职责分工、责任义务、实施流程、支持政策等,建立创新突破、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政策底板。

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坚持“留改拆”


【资料图】

《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对存量用地、存量建筑开展的优化空间形态、完善片区功能、增强安全韧性、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环境品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动。主要包括居住类城市更新、生产类城市更新、公共类城市更新、综合类城市更新等类型。

城市更新主要坚持四大原则:党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具体来说,要共谋共商、尊重公众合法权利。在更新中加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供给,完善城市功能;规划统筹、引导规范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不断健全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有序开展城市更新活动;保护传承、塑造城市特色。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坚持“留改拆”的城市更新优先序,充分挖掘更新区域的自然、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多方参与,共享发展成果。建立多元主体全过程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积极性,城市更新利益多方共享。

八成以上权利人同意,更新方案才能上报

物业权利人可以作为实施主体进行更新,或者委托第三方实施主体进行更新,也可以与市场主体合作明确实施主体进行更新。城市更新活动应当在市或者区领导小组的统筹监督下进行。

实施主体职责包括编制、上报项目更新方案;办理用地、规划、立项、施工、验收等手续;通过协议搬迁、租赁、购买、置换、作价出资(入股)、公房让渡等多种方式归集权益;组织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移交、运营、管理建筑物或者设施。

更新项目的工作流程为:

详细规划编制:市区规划资源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详细规划,加强国土空间管控。

方案编制:在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入库前,实施主体应当依据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更新方案。

项目计划:市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编制市级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理机构牵头编制区级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方案审定:项目更新方案征求业主、公房承租人等相关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经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权利人同意后上报。市区领导小组分级审定项目实施方案,推动项目实施。

项目审批:市区相关部门按照“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简化审批材料、缩减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环节,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

同时,记者注意到,《办法》提出,相关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项目更新方案审定后有较大异议,经有权部门协调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审定程序调整可行性研究方案或者暂缓实施。

这些支持政策更好推进城市更新

此外,《办法》明确了不同类别的支持政策,在国家、省、市现有政策基础上,通过政策组合和优化,从规划、土地、不动产、空间复合利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搬迁、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土地出让金测算、资金、规费、资源统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城市更新项目推进。

具体来说,允许利用老旧小区及周边存量用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非成套住宅可以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等建筑功能和面积。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地段的城市更新项目,在符合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用地边界。在保护历史建筑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出租等方式进行合理利用。

在城市更新中确需搬迁业主、公房承租人等相关权利人的,实施主体应当按照“自愿参与、民主协商,等价交换、超值付费”原则,与需要搬迁的相关权利人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城市更新项目应当科学确定搬迁范围,搬迁范围可以按照院落、楼栋等划分搬迁分区。搬迁范围内签约比例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方可启动办理搬迁相关程序;搬迁分区具备单独实施条件,且签约比例达到百分之百的,方可组织实施搬迁。

此外,对可以实行豁免、“正负面”清单引导、“自审承诺制”或者专家论证管理的项目,可简化审批流程,按照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审查。鼓励实行豁免、“正负面”清单引导、“自审承诺制”或者专家论证管理的项目,实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可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安排资金,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项目,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省专项奖补资金。城市更新项目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减免政策。

据悉,南京市建委将会同市相关部门推进《办法》宣贯落实,加快土地、规划、不动产、财税、消防等配套政策、技术文件制定,逐步构建“1+N”的政策体系,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城市更新各项工作。

通讯员 宁建轩 现代快报+记者 赵丹丹

(校对 张静超)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每日贵州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37   联系邮箱:291 323 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