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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检察院发放2023年第一批国家司法救助金_全球热头条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3-04-25 20: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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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检察机关向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了2023年度第一批国家司法救助金28万元,救助10人,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暖。

救助申请人祁某、李某甲系一起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2021年8月,张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与李某乙驾驶载乘李某甲的两轮摩托车相撞,导致李某乙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李某甲颅脑损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并赔偿李某乙母亲祁某各项损失40万余元、赔偿李某甲各项损失12万余元。

因祁某不服已生效的判决,向海东市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监督。经承办检察官审查,该案不符合监督的条件,但鉴于判决后张某因无固定收入,未赔偿祁某、李某甲任何经济损失,且祁某靠打工维持生活,李某甲在发生车祸后已经做过两次开颅手术且伴有后遗症,需要继续治疗。海东市检察院主动对两名被害人的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办案检察官先后多次前往申请人家中、村委会进行走访了解。经审查,二人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上报青海省检察院,为救助申请人祁某、李某甲分别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3万元,缓解了两个家庭的生活困境。

李小甲、李小乙均系未成年人,二人系姐弟关系。2022年8月,因母亲意外死亡,父亲犯罪服刑,两人由祖父母抚养。由于祖父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无收入来源系低保户,生活困难。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在承办案件时发现李小甲、李小乙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本着特殊保护、优先救助的办案理念,及时调查两名未成年人家庭实际情况,告知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及程序,在收到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检察官迅速启动司法救助审批程序,为二人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并及时发放到位。

下一步,海东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将司法救助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助力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进一步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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